*******基础设施及急危重症能力提升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础设施及急危重症能力提升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肃宁县人民医院院内(肃宁县肃水路61号)
2.1.2建设规模:对住院部、门诊楼、2号、3号楼部分房间及急危重监护病房进行改造,对水暖外网及泵房进行改造等
2.1.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工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5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及供货要求所含范围全部采购安装内容。
2.1.6交货地点:肃宁县人民医院
2.1.7交货期限:依据施工项目进度达到安装条件后累计不高于90日历天。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供应商)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2.1.10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2.1.1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1.1%;500万元-1000万元按0.8%,1000万元-5000万元按0.5%)。
2.1.12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501529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体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体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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