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补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
使用范围:用于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
使用部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教育局
监管部门:各级财政、教育部门
政策依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号)、省教育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办公室《关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的通知》(甘教义保〔****〕2号)。
信息来源:平凉市财政局教育事业科
责任编辑:庞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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