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设的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及附属功能区装修改造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年 6月**日**时**分在***********会议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招标控制价:******元,中标下浮率:6%。
第*中标候选人:浙江*丰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永东,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沈海飞,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6月**日始1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行政监督:普朱管委会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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