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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独立评估(*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独立评估(*次)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独立评估(*次)采购 服务范围:拟对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实现程度、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效果和工作效能等内容开展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及具体内容进行提供服务,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管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人民路财政局大楼9楼、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单元*****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人民路财政局大楼9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单元*****号
联系方式:付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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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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