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南大道快速路*标段(新世纪大桥至章江大桥西侧)项目结算评审 赣州市综合文化艺术馆项目结算评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红都大道嘉福尚江尊品3-***店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南大道快速路*标段(新世纪大桥至章江大桥西侧)项目和赣州市综合文化艺术馆项目结算评审(项目编号:********-**-**** )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品目*
********-**-****品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南大道快速路*标段(新世纪大桥至章江大桥西侧)项目和赣州市综合文化艺术馆项目结算评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再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需求及评标标准”进行了更正,具体详见更正(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最新的更正(澄清)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红都大道嘉福尚江尊品3-***店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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